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属于学校固定资产范围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维修,是指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及升级改造等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过程。
第四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做好维修计划,确保本单位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根据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年度预算工作,核定各教学科研单位常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负责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年度预算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论证工作和设备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 维修经费
第七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为常规仪器设备维修和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单台原值低于10万元为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单台原值10万元及以上为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
第八条 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在本单位维持费中列支,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维修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维修经费不足,提出申请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学校年度维修经费范围内统筹解决。
第九条 学校维修经费专款专用,鼓励教学科研单位自筹经费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
第四章 维修流程
第十条 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维修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维修经费情况组织实施。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维修流程:
1.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见附件)。
2.单项维修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1-5万元由使用单位报国资处审批后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5万元以上报主管副校长审批后组织维修。
3.单台设备维修预算超过5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须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对设备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论证专家小组由包括设备负责人在内的5-7人的相关设备专家组成,并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4.单项维修经费超过1万元的须与维修商签订维修合同(见附件)。
第五章 维修实施及验收
第十二条 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仪器设备零配件等采购的,应严格遵守学校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维修项目完成后,仪器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应根据维修合同组织项目验收,填报《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
第十四条 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维修项目使用单位凭发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申请表、验收表、维修合同(维修金额超过1万元)等相关材料,在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支付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组织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情况进行抽查,对维修合格的仪器设备运行不达要求,或经费使用中有违规违纪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仪器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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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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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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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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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费(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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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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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坏损情况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管理部门意见(维修预算1-5万元)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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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意见(维修预算5万元以上)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单项维修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由是使用单位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1-5万元由使用单位报国资处审批后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5万元以上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维修。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
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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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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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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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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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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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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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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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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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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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及结论: |
验收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设备使用单位主管领导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验收结论为“合格”、“不合格”。
绵阳师范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论证报告
仪器设备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 明
1.贵重仪器设备单次维修费用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需进行可行性论证。
2.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院、所、中心)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学校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论证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报告。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及学校有关人员5至7人组成,可聘请校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论证。
3.本表一式二份,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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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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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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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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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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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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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具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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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维修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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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维修金额 |
人民币/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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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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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理由: (仪器设备购买以来及近期使用工作量和效益)
仪器设备目前的状态及仪器设备修复后对学科专业发展的意义: (如果是仪器设备升级或改造类的维修,列出仪器设备维修前后仪器功能指标及质量情况对比) |
专家组意见:
年 月 日 |
专家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从事专业 |
职称 |
签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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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专家组成员现场自主推荐专家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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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合同(参考格式)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
1、维修项目及内容
甲方将 交与乙方维修,维修内容 。
2、本次维修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该价格包含材料费、维修费、税金等,其中
(1)材料费:
(2)维修费: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于维修验收(试机正常)且收到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维修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维修材料应与甲方需要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且均未曾开封使用,能够与甲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并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安装调试完毕后,能稳定运行。如因所供部件与甲方需求不符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其拆装及维修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拆装及维修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拆装与维修。乙方应严格执行维修工程中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乙方保证以上设备经乙方拆装、维修后能正常使用。
第四条:工期及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设备的维修工作。
2、乙方负责拆装维修,自备拆装维修所需所有辅助工具,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第五条:保修期及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所维修的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为十二个月。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 小时内响应,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小时内修复故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日不能完成维修工作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因质量、安装和维护等原因造成甲方其它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完好率,确保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属于学校固定资产范围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维修,是指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及升级改造等确保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的过程。
第四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做好维修计划,确保本单位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起草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负责根据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年度预算工作,核定各教学科研单位常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额度,负责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仪器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年度预算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论证工作和设备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 维修经费
第七条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为常规仪器设备维修和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单台原值低于10万元为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单台原值10万元及以上为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
第八条 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在本单位维持费中列支,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维修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维修经费不足,提出申请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学校年度维修经费范围内统筹解决。
第九条 学校维修经费专款专用,鼓励教学科研单位自筹经费对仪器设备进行维修。
第四章 维修流程
第十条 教学科研常规仪器设备维修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根据维修经费情况组织实施。教学科研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由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向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维修流程:
1.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见附件)。
2.单项维修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由使用单位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1-5万元由使用单位报国资处审批后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5万元以上报主管副校长审批后组织维修。
3.单台设备维修预算超过5万元的贵重仪器设备须由使用单位组织专家对设备维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论证专家小组由包括设备负责人在内的5-7人的相关设备专家组成,并有一定数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4.单项维修经费超过1万元的须与维修商签订维修合同(见附件)。
第五章 维修实施及验收
第十二条 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仪器设备零配件等采购的,应严格遵守学校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维修项目完成后,仪器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应根据维修合同组织项目验收,填报《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见附件)。
第十四条 维修项目验收合格后,维修项目使用单位凭发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申请表、验收表、维修合同(维修金额超过1万元)等相关材料,在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支付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组织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情况进行抽查,对维修合格的仪器设备运行不达要求,或经费使用中有违规违纪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
仪器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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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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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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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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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费(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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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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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坏损情况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使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管理部门意见(维修预算1-5万元) |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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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意见(维修预算5万元以上) |
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注:1.单项维修经费在1万元以下的由是使用单位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1-5万元由使用单位报国资处审批后组织维修;单项维修经费在5万元以上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维修。
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验收表
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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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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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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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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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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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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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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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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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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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及结论: |
验收人 |
签字: 年 月 日 |
设备使用单位主管领导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注:验收结论为“合格”、“不合格”。
绵阳师范学院贵重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论证报告
仪器设备名称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说 明
1.贵重仪器设备单次维修费用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需进行可行性论证。
2.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院、所、中心)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及学校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论证仪器设备维修可行性报告。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家及学校有关人员5至7人组成,可聘请校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论证。
3.本表一式二份,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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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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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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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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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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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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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具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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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维修厂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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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维修金额 |
人民币/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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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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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理由: (仪器设备购买以来及近期使用工作量和效益)
仪器设备目前的状态及仪器设备修复后对学科专业发展的意义: (如果是仪器设备升级或改造类的维修,列出仪器设备维修前后仪器功能指标及质量情况对比) |
专家组意见:
年 月 日 |
专家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从事专业 |
职称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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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专家组成员现场自主推荐专家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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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合同(参考格式)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主要内容
1、维修项目及内容
甲方将 交与乙方维修,维修内容 。
2、本次维修总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该价格包含材料费、维修费、税金等,其中
(1)材料费:
(2)维修费:
第二条:付款方式
甲方于维修验收(试机正常)且收到乙方出具的税务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将维修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维修材料应与甲方需要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且均未曾开封使用,能够与甲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并保障甲方的系统安全,安装调试完毕后,能稳定运行。如因所供部件与甲方需求不符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保证其拆装及维修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拆装及维修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拆装与维修。乙方应严格执行维修工程中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乙方保证以上设备经乙方拆装、维修后能正常使用。
第四条:工期及验收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设备的维修工作。
2、乙方负责拆装维修,自备拆装维修所需所有辅助工具,正常运行后交甲方验收。
第五条:保修期及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所维修的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为十二个月。
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乙方在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的电话后, 小时内响应, 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小时内修复故障。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日不能完成维修工作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因质量、安装和维护等原因造成甲方其它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