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2年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绵师院国资字〔2022〕1 号)文件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2021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的资产清理工作。并在汇总核实阶段通过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清查行动”,对各二级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统一实施”的原则,开展资产专项清查行动。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全校各二级单位资产情况进行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二级单位的资产状况,为资产管理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为推进资产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完善信息管理。通过资产专项清查,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专项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彻底解决遗留问题,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国有资产专项清产行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资产专项清查及清查中的重要事项。
组长:田徽
副组长:文永革
成员:张雄 游彬 姜腾兵 肖敏 刘建春 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及学生。
2、由专项清产行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校资产专项清查行动工作的安排。
3、工作职责:
专项清产行动工作小组:负责资产专项清查行动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工作协调、数据收集,报表汇总和相关报告资料的准备及上报;
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和数据报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资产专项清查行动小组开展工作。
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配合国资处资产专项清查行动工作小组的工作,按照资产专项清查工作要求,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二、清查时间、内容安排
(一)清查时间
国资处(5月15日--7月10日)对各单位上报的清查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和清查核实。
(二)清查内容
对各二级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等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工作方法
(一)统一组织,有序开展。学校国有资产专项清查行动由国资处统一组织实施,抽调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及学生对校内二级单位资产采用“点面结合 普抽兼顾”的方式开展立体交叉式专项清查行动。
(二)加强自查,完善信息。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要求,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管理规定,及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更新。
(三)专项清查,及时整改。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按照规定及时整改。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国资处根据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校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16日